人物:朱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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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37—1094 【介绍】: 宋河南偃师人,字公掞。朱景子。仁宗嘉祐二年进士。少从孙复学,后师事程颐,时称洛党之魁。历知数县,为庆州判官。神宗熙宁末,以言新法不便,为签书河阳判官。哲宗立,司马光荐为左正言。首请罢提举常平司及青苗、保甲等法,又劾新党章惇、蔡确等。累官给事中,后落职知亳州,徙潞州。
全宋诗
朱光庭(一○三七~一○九四),字公掞,偃师(今属河南)人,景子。
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调万年主簿。
神宗时签书河阳判官。
哲宗即位,为左正言,除侍御史,再拜右谏议大夫、给事中。
以集贤殿修撰出知亳州,岁馀徙知潞州。
绍圣元年卒,年五十八。
死后入元祐党籍。
事见《范太史集》卷四三《集贤院学士知潞州朱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三三《朱景传》。
今录诗二首。
全宋文·卷二○一○
朱光庭(一○三七——一○九四),字公掞,河南偃师(今河南偃师)人。
嘉祐二年进士及第,调万年主簿,历四县令。
元丰八年,以司马光荐召为左正言,言事无所畏避。
元祐元年,迁左司谏。
二年,改左司员外郎,十月,迁太常少卿。
四年,拜侍御史,为右谏议大夫。
五年,迁给事中。
乞补外,除集贤殿修撰、知同州,改亳州。
六年正月召还,复为给事中。
坐罪复落职守亳,岁馀,徙潞州,加集贤院学士。
绍圣元年卒于任,年五十八。
绍圣中入元祐党籍,追贬柳州别驾。
徽宗立,复其官。
著有《奏议》三卷。
宋史》卷三三三《朱景传》有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