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温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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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967—1029 【介绍】: 宋洛阳人,字耀卿。
刘温叟子。
真宗咸平元年进士。
历知龙门县,通判益州。
召还,拜右正言。
因屡言事,判三司户部勾院,出安抚京西。
累迁刑部郎中、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徙河中府。
全宋文·卷一六九
刘烨(九五八——一○二九),字耀卿,河南洛阳(今河南洛阳)人,温叟子。
咸平初进士及第。
累官秘书省著作郎、知河中龙门县。
天禧初擢右正言。
判三司勾院,改吏部员外郎,出为陕西转运使。
未奉职,奉使契丹,还,以本官充龙图阁待制,知三班院,提举诸司库务。
天圣二年,同知礼部贡举,权开封府。
三年,迁刑部郎中、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五年徙河中府,七年卒,年六十二。
见尹洙《故龙图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尚书刑部郎中赐紫金鱼袋刘公墓表》(《河南先生文集》卷一三),《宋史》卷二六二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08—1088 【介绍】: 宋河南洛阳人,字伯寿。刘烨子。登进士第。历知邠州,时侬智高犯岭南,几上书自请,从狄青击败之。神宗即位,知保州,治状为河北第一。还为秘书监致仕。元丰三年,以知晓音律,召至太常定雅乐。自去官后,筑室嵩山玉华峰下,号玉华庵主,养生以终。
全宋诗
刘几(一○○八~一○八八),字伯寿,号玉华庵主(《凤月堂诗话》),洛阳(今属河南)人。仁宗朝进士(清雍正《河南通志》卷四五)。通判邠州,知宁州。英宗时为秦凤总管。神宗时以秘书监致仕,隐居嵩山玉华峰下。哲宗元祐三年卒,年八十一。《宋史》卷二六二有传。今录诗二首。
全宋文·卷八九○
刘几(一○○八——一○八八),一作几,字伯寿,洛阳(河南洛阳)人,烨子。
进士及第,通判邠州。
以孙沔荐,换如京使、知宁州。
加本路兵马钤辖,知宁州。
侬智高犯岭南,几为广东、西捉杀,以功进皇城使,知泾州。
迁西上閤门使。
历为太原、泾原、鄜州、秦凤总管。
神宗即位,转四方馆使、知保州,治状为河北第一。
还为秘书监致仕。
元丰三年祀明堂,诏诣太常定雅乐。
元祐三年卒,年八十一。
宋史》卷二六二《刘温叟传》有附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85—1462 【介绍】: 明江西泰和人,字德遵,号芳洲。永乐十三年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累迁户部侍郎,再进尚书。土木堡之变后,与兵部尚书于谦合谋,御也先。景泰中进华盖殿大学士。循居政地久,熟悉政事,刚果能断,进言多采之。英宗复辟,以循顺景帝意,改立景帝子为太子,杖之百,谪戍铁岭卫。石亨等败,循上疏自讼,释为民。有《东行百咏集句》、《芳州集》。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德遵,泰和人。永乐乙未赐进士第一,除翰林修撰累官户部尚书少保兼太子太傅华盖殿大学士天顺初戍铁岭寻放还有芳洲集
明诗纪事·乙签·卷十一
循字德遵,太和人。
永乐乙未第一人及第,除翰林修撰。
洪熙改元,进侍讲。
宣德初,进侍讲学士。
正统中,进翰林学士,入文渊阁典机务,旋造户部右侍郎兼学士。
景泰中,进少保,历文渊阁、华盖殿大学士。
英宗复辟,谪戍铁岭,寻放还。
有《芳洲集》十卷。
(《蹇斋琐缀录》:宣庙最好词章,选南扬与陈芳洲二先生日直南宫应制,南杨思迟,陈思敏。
一日,代御制《寿星赞》,陈援笔赞云:「渺南极兮一星,灿祥光兮八弦。
兆皇家兮永龄,我怀思兮治平。
赖忠贞兮弼成,宜寿域兮同升。
」南杨以指圈画「寿域」二字,欲易而未就。
时中官促进甚急,曰:「先生有则改,无则罢。
」遂取去。
赐内阁,问二杨先生曰:「『寿域』」二字如何?
」西杨应曰:「八荒开寿域。
」中官还诘南杨曰:「『八荒开寿域』,此句诗如何?
」南杨曰:「好诗!
」 中官曰:「先指『寿域』为未好,何也?
」南杨默然。
少顷,陈退食,遇西杨于端门。
西杨语陈曰:「适赐《寿星赞》甚佳,必大手笔也。
」陈唯唯。
后正统间,朝钟一日不受杵,命内阁制祠钟文。
南杨入室中翻旧稿不得,太监侯久,促陈芳洲曰:「先生何不作?
」陈乃白南杨曰:「旧无此稿,先生第口占我写。
」南杨乃起一语,陈遂续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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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循(1385年—1462年),字德遵,号芳洲,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今江西省泰和县)人,景泰年间重臣。官至华盖殿大学士。陈循生于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永乐十二年甲午科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永乐十三年(1415年)乙未科状元,授修撰。历事永乐、景泰五朝,宣德初直南宫,进侍讲学士,进翰林院学士。正统九年(1444)入文渊阁典机务。第二年进户部右侍郎兼学士。正统十四年(1449年)发生“土木之变”,英宗被蒙古族瓦剌部俘虏,京师大震。有人主张南迁。时任兵部侍郎的于谦,高声道:“欲迁者可斩!”陈循说:“于侍郎言是。”支持于谦。一些朝臣拥立郕王(景帝)即皇帝位。当时朝中人心恐惧,对立帝之事争论不休,而陈循采取中间立场,得到景帝器重,进户部尚书,继而进少保兼文渊阁大学士,不久加太子太傅,进华盖殿大学士仍兼文渊阁。“夺门之变”后,英宗复位,由于石亨等指控大臣于谦谋逆,于谦、王文等以谋逆罪被杀,陈循受到牵连,被刑杖一百,充军铁岭卫。天顺五年(1461年),石亨诬事泄,陈循获释为民,仍居铁岭,一年后病殁。于谦昭雪之后,陈循亦获平反,昭以原职赐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