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生卒】:653—706 【介绍】: 唐润州曲阿人,字士则。以荫调右翊卫,累迁御史中丞。武周长安中为司刑少卿,屡疏请昭雪冤案。神龙元年,参与张柬之等谋逼武则天退位,率禁兵入宫杀张易之、张昌宗,拥中宗复位。拜侍中,封谯郡公。未几为武三思所谗,罢政,加特进,封扶阳郡王。寻出为濠州刺史。三思复诬其谋反,谪徙岭外,杖杀途中。全唐文·卷一百七十五
彦范字士则。润州丹阳人。少以门荫调补右翊卫。累转司刑少卿。中宗即位。以诛张易之昌宗功加银青光禄大夫。拜纳言。赐勋上柱国。封谯郡公。改侍中。用武三思谮进封扶阳郡王。加特进。令罢知政事。又因三思诬搆贬泷州司马。长流瀼州。三思令周利贞矫制杖杀之。年五十四。睿宗立。追复官爵。谥曰忠烈。建中元年重赠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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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唐河中解县洗马川人。累官怀州刺史、御史大夫。中宗神龙元年官大理卿。因依附武三思,排挤张柬之、桓彦范等,于神龙二年擢刑部尚书。景龙四年,擢同中书门下三品,留守东都。睿宗即位后,贬蒲州刺史。玄宗开元二年,被指为酷吏,诏自滑州刺史放归草泽。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年不详。其先居解县洗马川(今山西永济东)。曾任怀州刺史、御史大夫。中宗神龙元年(705)官至大理卿。谈阿附武三思,排挤桓彦范、张柬之等大臣,二年,擢刑部尚书。景龙四年(710),以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留守东都。同年八月,贬为蒲州刺史。玄宗开元二年(714)以酷吏为人所不齿,诏由滑州刺史放归草泽。事迹散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上》及《周利贞传》、《桓彦范传》,《唐会要》卷四一。《全唐诗》存《回波乐》词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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