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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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78—1554 【介绍】: 明江西南昌人,字悦之,号北原。正德九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宁王朱宸濠将反,浃首发其谋。嘉靖初,以议“大礼”称旨,累迁为右都御史,掌院事。又因议狱触帝怒,革职。后复起,官至吏部尚书。以谏帝信左道事,忤旨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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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浃(1468年—1554年),字悦之,号北源,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正德甲戌进士。
嘉靖年间官至吏部尚书。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礼科给事中。
宁王朱宸濠将谋反,熊浃与御史熊兰草拟奏疏,交予御史萧淮上奏,朱宸濠只得仓促举事,埋下败因。
此后,熊浃奉命审核松潘边饷。
副总兵张杰倚仗江彬势力,受贿上万,并诱杀熟番千人。
之后又尝率家众拦截攻击副使胡澧。
当地巡抚、按察使不敢进言。
熊浃抵达后举报其事,张杰遂被罢官。
明世宗继位后,廷臣为大礼议之事争论不息。
熊浃上疏支持世宗立生父为皇考。
嘉靖元年(1522年)其由刑科右给事中出任为河南参议。
遇丧归乡。
嘉靖六年(1527年)守丧期满后归朝,召修《明伦大典》,破格提拔为右佥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
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升大理寺卿,不久又升右副都御史。
《明伦大典》书成后,转左副都御史。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升右都御史,掌管都察院事。
京师有民张福起诉同乡张柱杀害张福母亲,东厂介入后,刑部定张柱死罪。
张柱不服,张福的姐姐亦哭着报官,称母亲是张福所杀,而其相邻也都作證。
世宗下诏刑部郎中魏应召复查,改判张福之罪。
东厂上奏法司妄断人罪,世宗大怒,将魏应召投入诏狱。
熊浃仍然坚持魏应召的主张,世宗大怒,将熊浃免职。
工科给事中陆粲、刘希简上疏劝阻,均被逮捕入诏狱。
刑部左侍郎许赞又改张柱为死罪,魏应召与乡人等充军,张福姊授杖刑一百下,人们都认为是冤案。
当时,因为世宗忌讳孝宗、武宗的妻家,张柱其实为明武宗皇后夏氏的仆人,所以世宗定要置之于死地。
熊浃家居十年。
世宗巡视承天府期间,与近臣谈论旧人,提到熊浃,于是召为南京礼部尚书,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召为兵部尚书,掌管都察院事。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代替许赞为吏部尚书。
当时,世宗迷恋仙台,熊浃上疏称其为妄谬,招致世宗大怒,但因大礼议事,不予追究。
六年后二品满,加太子太保,因事夺俸。
熊浃深知世宗之意,遂借病请求归乡。
世宗大怒,遂贬其为民。
十年后,熊浃去世。
隆庆元年(1567年)恢复官职,并赐予祭葬,谥恭肃。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陕西宁夏人,本姓邹,字宗大。弘治十二年进士。骁捷善骑射,知兵。武宗时官四川佥事,屡败起义军方四、曹甫、廖麻子等部,进副都御史。又镇压边民普法恶起事,再进右都御史。后茂州、松潘等地边民怨恨起事,昊作战屡败,被劾。嘉靖初,削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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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昊(1465年—1534年),本名邹昊,字宗大,致仕定居西安后,因自号“东溪居士”。
陕西都指挥使司宁夏卫(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明朝右都御史四川巡抚。
墓志载其先世随宋高宗南渡,定居句容县来苏乡。
曾祖保保,洪武二十三年解马长,受军丁于宁夏,不能归,遂从马姓。
祖马豫,父马俊。
生母杨氏。
弘治乙卯乡试举人,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进士,授行人,三年任满改江西道监察御史,巡按山西。
正德初年,升任山东按察司佥事,因事连坐谪真定推官,之后在因事连坐贬开州通判,因真定百姓伏阙请留,遂被免谪。
之后,复升为四川按察司佥事,任期内训练部队,并跟从巡抚林俊击退贼乱。
升四川兵备副使,与总兵官杨宏击败曹甫义军。
此后代替巡抚高崇熙,升佥都御史、四川巡抚,平定民变,因功进右副都御史。
正德十年,马昊督参将张杰等修筑墙栅抵抗亦不剌进犯。
正德十二年,其督指挥曹昱等平定乌蒙、芒部府等番民暴乱,因功升右都御史。
正德十四年,因民变势力扩大,南京给事中孙懋与巡按御史卢雍、黎龙先后弹劾马昊。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遣官逮捕,行至河南时,其上疏称疾笃,留于家中。
明世宗即位后,方才逮捕,寻削籍归还。
杨一清、胡世宁等均举荐,但为桂萼所驳回。
其在家久之去世。
嘉靖七年(1528年),马昊上疏请求复姓邹氏,得到允许。
嘉靖十三年卒,享年七十。
夫人陈氏,有子三人:邹梦鹤、邹梦龙、邹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