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春(16世纪—17世纪),字元圃,号狷庵,福建福州府闽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林先春是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福建乡试举人,次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进士,任浙江嘉善知县,为政廉洁耿直,不曾苟取金钱,为死在诏狱县人魏大中追款事宜周旋,又提拔士子钱继章、张所见、许文岐等人,三年后获抚按以廉能荐升给事中,因父母丧回乡。在嘉善县时,林先春曾以不孝逮捕县民顾朝衡治罪,但对方逃脱到京师投靠魏忠贤,而他又因籍没魏大中案件忤逆魏忠贤,魏珰就指使手下在考功司的官员名册注明他已死,他服阙后赴京补官才得知此事,有人劝他辩白,他却不辨而归,在家乡聚徒讲学四十馀年,饮食清淡、衣著朴素,八十多岁才去世,著有《易象参》、《洪范》、《孝经解》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