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郑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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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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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16世纪—17世纪),字九畹,号秉吾,湖广承天府京山县人。
刘兰是万历十九年(1591年)的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成进士,获授南充知县,举卓异而调任咸阳,入朝升为浙江道监察御史巡视下江,因母亲逝世归家数十年。
明光宗即位,再次召用刘兰为监察御史,其时军需不足,户部加派,他上疏请求除了山泽、塘堰、屋庐之外,其他征收钱粮一律减五分之四。
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权,他提请客氏离宫不报;御史郑继芳和党羽刘文炳诬陷王元翰奸赃,他和史记事、胡忻相继求情都没有回应。
之后他掌任河南道,晋太仆寺少卿,奉差回乡时捐出千金修建学宫,七十九岁时去世。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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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恭(1582年—?
),字汝笃,号纯庵,福建福州府闽县人。
万历十年(1582年)生。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福建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大理寺观政,初授浙江浦江县知县,三十三年调归安县,考选,升授四川道御史,三十九年京察因被怀疑捏造妖书,浙江巡按御史郑继芳称炳恭与徐缙芳、徐良彦、李邦华、周起元为东林五鬼。
四十三年丁忧,四十五年京察免官。
天启二年(1622年)为左都御史邹元标与应天府尹郑璧及台省章允儒、樊尚燝等疏荐,起行人司副,本年升光禄寺丞,四年被削籍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