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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社
人物:
陈叔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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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81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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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叶歌三首
其一
东晋 ·
王献之
古今乐录曰:桃叶歌者。晋王子敬之所作也。桃叶。子敬妾名。缘于笃爱。所以歌之。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
但渡无所苦,我自
迎接
汝
(一作来迎接)
。
按:○隋书二十二。南史
陈后主
纪。玉台新咏十作情人桃叶歌。《书钞》百三十八。《类聚》四十三。《乐府诗集》四声下五。《诗纪》三十二。
春望诗
(《诗纪》云。律祖作
陈后主
者非。)
北周 ·
宗懔
日暮春台望,徙倚爱馀光。
都尉新移枣,司空始种杨。
一枝犹桂馥,十步有兰香。
望望无萱草,忘忧竟不忘
⑴
。
⑴ ○《初学记》三。文苑英华百五十七。《诗纪》百十二。
陈人为齐云观歌
南北朝 ·
无名氏
《隋书》曰:
陈后主
造齐云观。国人歌之。功毕而为隋师所虏。
齐云观。寇来无际畔
(○南史
陈后主
纪。隋书五行志。《御览》百七十九引《陈书》。《诗纪》百七作齐云观歌。)
。
玉树后庭花
陈朝 ·
陈叔宝
隋书乐志曰:
陈后主
于清乐中造黄骊留及玉树后庭花、金钗两鬓垂等曲。与幸臣等制其歌词。绮艳相高。极于轻荡。男女唱和。其音甚哀。
丽宇
芳林对高阁,新妆
艳质
本倾城。
映户凝娇乍不进,出帷
含态
笑相迎。
妖姬
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
⑴
。
⑴ ○《乐府诗集》七十四。《诗纪》九十八。
入隋侍宴应诏诗
陈朝 ·
陈叔宝
南史曰:
后主
从隋文帝东巡。登芒山。赋诗。
日月光天德,山河壮
帝居
。
太平无以报,愿上
东封
书
(○南史
陈后主
本纪。《初学记》十四。文苑英华百六十九。《御览》百三十四。《诗纪》九十八。)
。
戏赠沈后
陈朝 ·
陈叔宝
平陈录曰:沈后者。望蔡侯君理女也。以张贵妃权宠。动经半年不得御。陈主尝御沈后处。暂入即还。谓后曰:何不见留。赠诗云云。后答云云。○亦见朝野佥载。
留人不留人,不留人也去。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平陈录。《诗纪》九十八。)
。
注:《诗纪》云。按小说家所载
后主
炀帝诸诗。辞多不类。其为后人依托无疑。今别附于此。以备省览云尔。
歌
陈朝 ·
陈叔宝
《隋书》曰:祯明初。
后主
作新歌词。甚哀怨。令后宫美人习而歌之。其辞曰:
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
⑴
。
⑴ ○隋书五行志。《御览》五百九十一。《诗纪》九十八。
歌
陈朝 ·
陈叔宝
南史曰:
后主
每引宾客。对贵妃等游宴。则使诸贵人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新诗。选宫女有容色者。令习而歌之。其曲有玉树后庭、临春乐等。其略云。
璧月夜夜满,琼树朝朝新
(○南史张丽华传。)
。
鸟妖诗
隋 ·
无名氏
南史曰:陈之将亡。有鸟一足。集其殿庭。以觜画地成文曰云云。解者以为独足盖指后主独行无众。茂草言荒秽也。隋承火运。草得火而后灰。及后主至长安。馆于都水台。所谓上高台当水开者。其言皆验。
独足上高台,茂草变为灰。
欲知我家处,朱门当水开
(○南史
陈后主
纪。诗话总龟四十七。《诗纪外集》四。)
。
道失
隋末唐初 ·
欧阳询
引用典故:
陈后主
江令
结绮阁
已惑孔贵嫔,又被
辞人
侮。
花笺一何荣,七字谁曾许。
不下
结绮阁
,空迷
江令
语。
雕戈动地来,误杀
陈后主
⑴
。
⑴ 《统签》云:“此首见《戏鸿堂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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