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启睿(1556年7月20日—1616年),字尔介,号讱原,福建南安英都良山村人,徙居晋江,进士出身。新会县知县洪有第次子。自幼聪颖,记忆力甚好。万历十三年(1585年)中乙酉科福建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会元),殿试二甲第一(传胪)。授礼部主事,率先举发沈惟敬阴险狡猾,上疏弹劾兵部尚书石星误国,经略使宋应昌扶同欺蔽等罪。又奏请明神宗册立太子,并搭救于孔兼、陈泰来、顾允成等人。不久升为祠祭司郎中,督学两浙,旋即转任金衢兵备道。后升浙江按察使,治兵海上,功绩懋著。宁波人为其建生祠祭祀。升浙江右布政使,寻改左布政使。当时任内浙东旱灾,浙西水灾,洪启睿竭尽全力接济难民,并上疏朝廷,奏请免除浙江的税赋,开仓赈济灾民等措施,皆被朝廷采纳允准。不久致仕归乡。著有《还山十誓》等,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逝世,享寿六十一岁,有子洪承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