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凤翔(1506年—1583年),字德徵,号朐岗,山东青州府临朐县人。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第十三名举人,二十三年(1544年)联捷甲辰科二甲进士。初授户部主事,往陕西督赋,历升兵部职方司员外郎、武选司郎中。出为陕西副使、备兵洮岷,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三十八年(1559年)二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以给事中曾廷芝劾其贪酷下狱,四十一年(1562年)二月释放出狱,三月以原职提督抚治郧阳等处,九月升大理寺卿。四十二年(1563年)十一月,升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四十四年(1565年)九月改兵部右侍郎,四十五年(1566年)二月升兵部左侍郎、协理京营戎政,十二月回部管部,仍暂协理戎政。隆庆元年(1567年)七月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奉命阅视蓟镇边墙,九月鞑虏入寇陕西,督兵暂驻昌平,防禦西寇,十月因山西被寇,被弹劾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