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薛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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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79—1555 【介绍】: 明陕西朝邑人,字汝节,号苑洛。正德三年进士,授吏部主事,进员外郎。以上疏论时政忤旨,谪平阳通判。迁浙江按察佥事。中官采富阳茶鱼,为民害,邦奇作歌哀之。遂被诬陷,斥为民。嘉靖初,起复为山东参议。后屡起屡罢,终以南兵部尚书致仕。邦奇性刚直,治政严肃,自奉节俭。一生好学不倦,经子史及天文、地理、乐律、术数、兵法之书无不通究。著述甚富。有《易学启蒙意见》、《禹贡详略》、《苑洛志乐》、《洪范图解》等。
明诗纪事·丁签·卷十六
邦奇字汝节,朝邑人。正德戊辰进士,除吏部主事,历员外,言事谪平阳通判,迁浙江佥事,以裁抑小官下诏狱,斥为民。起山东参议,改山西,乞休。起四川提学副使,人为春坊右庶子,谪南太仆丞。起山东副使,历大理丞,进小卿,以右愈都御史巡抚寅府,入佐院事。造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改山西,引疾归。起故官,督河道,迁刑部侍郎,改吏部,拜南右都御史,进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致仕归,陕西地震死。赠太子少保,谥恭简。有苑洛集》二十二卷。 (《四库总目》:当正、嘉之际,北地、信阳方用其学提唱海内,邦奇不相附和,以著书馀事发为文章,不必沾沾求合于古人。而记问淹通,凡天官、地理、律吕、数术、兵法之为无不博览精思,得其要领。 田按:正德中,汝节官浙江佥事,时中官采富阳茶鱼贯民害,汝节作富阳摇哀之云:富阳江之鱼,富阳山之茶,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采茶妇,捕鱼夫,官府拷掠无完肤。吴天胡不仁,此地亦何辜?鱼胡不生别县,茶胡不生别都?富阳山,何日摧?富阳江,何日枯?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小官王堂奏汝节阻格上供,作歌怨谤。帝怒,逮至京,下诏狱,斥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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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邦奇(1479年—1556年1月23日),字汝节,号苑洛,陕西西安府同州朝邑县民籍,洛南县人,正德戊辰进士。
嘉靖间官至南京兵部尚书。
韩邦奇生于官宦家庭,其父韩绍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陕西乡试第二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韩邦奇与弟韩邦靖同登戊辰科进士(会试第一百二十九名,廷试二甲五十七名),历任吏部考功司主事、升员外郎。
正德九年(1514年)任浙江按察司佥事。
任职期间,宦官王堂等至浙江,四处搜刮民财,强征富春江的鱼产、富阳一带的茶叶,邦奇作民歌《富春谣》一诗。
王堂指控韩邦奇作歌怨谤。
明武宗怒甚,下诏入狱,朝臣上书营救,最后被革职。
嘉靖八年(1535年)为山西巡抚。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首辅周用任其总理全国河道,升调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不久,升南京兵部尚书。
嘉靖二十九年(1549年)五次上书乞请解职获准。
关学编》称他“文理兼备,象数可与邵康节,论道体乃独取张横渠”。
嘉靖三十四年腊月十二(1556年1月23日)发生嘉靖大地震,韩邦奇在地震时掉入火炕灶中,被活活烧死,与南京光禄寺卿马理、郎中薛祖学、员外贺承光、主事王尚礼、进士白大用、御史杨九泽、南京国子监祭酒王维桢等同日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