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介绍】: 明辽东海州卫人。弘治九年进士。授行人。弘治末迁御史。性狡佞。謟事刘瑾。擢大理寺丞,左佥都御史。瑾败,罢归。后又依附当道起复,先后巡抚保定、宣化诸府。在任多所侵吞。嘉靖间被劾戍雷州。维基
宁杲(1469年—?),字仲升,辽东海州卫官籍山东登州府蓬莱县人,弘治丙辰进士。正德年间依附刘瑾,官至宣府巡抚。世宗即位后,言官交章弹劾,罢官遣戍。原为海州卫学武生,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第十九名举人,九年(1496年)丙辰科进士。十年(1497年)授江西吉水县知县,十八年(1505年)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正德初为刘瑾所用,为捕盗御史。三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左寺丞,四年四月降为潜山县知县。不久复职为捕盗御史,七月任巡按真定广平等府,驻真定,五年正月升左佥都御史,时强贼张茂于内丘县抢劫丁忧修撰康海财物,宁杲被停俸降调,又因勘报稽迟,七月被降为山西右参议。正德七年正月起复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二月为巡抚保定等处兼提督紫荆等关,仍募义勇围剿贼寇刘七、齐彦名等。与指挥江彬妄杀平民,冒报功次,被弹劾,十一月召令回京,停职听勘。正德十四年三月起为巡抚宣府左佥都御史,不久加赞理军务。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世宗登极,追查阉党残馀,宁杲为御史王钧劾奏,朝廷下旨勒令冠带閒住,随即又遭给事中张九叙等弹劾「凭藉奸党,贪财害民」,诏令巡按御史执送京师,论死。宁杲在狱中以病上闻,得旨免死,发配广东雷州卫。
人物简介
鲁廷芝(17世纪—1644年),山西平阳府绛州垣曲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鲁廷芝在崇祯三年(1630年)中举人,崇祯十六年(1643年)成进士,获授献县知县,八个月后李自成攻陷北京,他殉难而死。鲁廷芝的继妻张氏是知县张茂桂的女儿,他死难时年二十一岁,张氏哀伤得想殉死,家人劝她生存以保住丈夫香火,因此抚孤孀居二十多年,子鲁纪孔、鲁绪孔都是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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