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萧猷

相关人物:共 3 位
共 3 首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460—513 【介绍】: 南朝梁琅邪临沂人,字次道。王僧虔子。尚宋孝武帝女,拜驸马都尉、秘书郎。历仕宋、齐,所至有德政。为东阳太守,重囚十余人,冬至日,悉遣还家,过节皆返。入梁,武帝嘉其贤,为丹阳尹,时年饥,每旦施粥于郡门,百姓称惠。官至散骑常侍。善草隶,当时以为楷法。家居建康马蕃巷,门风宽恕,兄弟子侄皆笃实谦和,时人号马蕃诸王为长者。
全梁文·卷四十八
志字次道,琅,邪临沂人,齐司空僧虔子,尚宋孝武女安固公主。
人齐封临汝侯领右卫将军。
梁台建,迁散骑常侍,及受禅,历中书令、金紫光禄大夫,卒谥曰安。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南朝梁南兰陵(今江苏常州)人,字德茂。
萧猷子。
梁武帝太清初,为舍人。
侯景陷台城,韶奉诏西奔,至江陵。
人多询城内事,韶乃作《太清纪》,多非实录。
湘东王萧绎德之,封长沙王,官至郢州刺史。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隋僧。南海人,姓氏不详。貌丑陋。年常若四十许,相传已三百岁。通禅法,多有异行。炀帝召见于江都。相传一日于宫中环走索羊头,帝怒,收禁廷尉。人见法喜日丐于市,饮食自若。按视锁封如故,帝遂释之。寻有疾,命人以火焚死。后数岁,有从南海归者,言曾见法喜于海外,固无恙也。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三十 神化科(二)
南海人。
形貌寝陋。
年可四十许。
耆老皆谓于儿时见之。
其颜色与今无所异。
或以为已三百岁矣。
亦每自言旧识慧远法师于庐山。
且其谈论。
晋宋间事。
历历如信宿。
平居缄默。
见人必嘲诮。
然语意尤中未来祸福。
故人之矜持者。
因不喜见。
方陈有国日马静刺史广州。
遇行部。
必以甲数万。
耀威边徼初视篆喜直造厅事。
画地作马首。
以示其子而去。
未几。
静卒为人以谋反。
诬告于上。
上遣临汝侯观形势曰。
果反即诛。
否亦代之耳。
临汝侯乘其不戒。
诛而代之。
炀庙闻其异。
诏至行在所。
时江都新成一宫喜才升阶瞻顾遽却走。
唱曰。
几压杀我。
是日夜骤雨屋仆毙数人。
后复遍历宫中。
索羊头。
上恶之。
诏锁闭一室中。
数日三卫吏士。
见之市肆。
坦率如常。
时或以闻。
诏验视且责问守者。
皆无他。
及开户入检室内。
则袈裟覆白骨一聚。
而颈骨縻锁自若。
上益疑怪。
复诏长史王恒廉之而信。
上于是始敬惧。
叹曰。
圣者神变无方。
又安可以世俗遇哉。
会守者奏。
喜在上趣诏掊锁彻户纵所适。
俄属疾乃自尽去荐席。
欹卧床箦上。
而炽炭其下。
使半身焦烂。
数日卒。
葬香山寺侧。
阅四年南海以喜获放还。
上疏谢。
诏开其棺。
索然。
宋高僧传·卷第十八 感通篇第六之一
释法喜。
南海人也。
形容寝陋短弱迂疏。
可年四十许。
岭表耆老咸言。
儿童时见识之颜貌如今无异。
蛮蜒间相传云。
已三百岁矣。
亦自言。
旧识庐山慧远法师。
说晋宋朝事历历如信宿前耳。
平素时悄然见人必语语必含深意。
吉凶之徵有如影响。
人亦不欲与喜相见。
惧直言灾恶忤逆意也。
陈朝马静为广州刺史。
方上任喜直入州上厅事。
画地作马头形。
以示其子而去。
静本扶风名族。
雄勇多武略。
不闲事体。
及临州也每出行部从甲士数万。
旌旗剑戟若虹霓映乎霜雪。
言以此可用威边徼。
其奢僣过度。
王者之不若。
被人诬告谋反。
静惧即遣妻子百馀人入朝示无图变。
陈主犹惑遣临汝侯观其形势。
曰必有反状便可行戮。
实无逆谋直往代之。
临汝利其财产至州不验是非。
静恃心无异束手诣临汝。
便叱左右擒而斩之。
此画地之明效矣。
喜之先见皆同此类。
炀帝闻之追来扬州。
未久宫内树一堂新成。
喜匆匆升堂。
观览俄惊走下阶唱言。
几压杀。
其日夜阑大雨堂崩。
毙者数人。
其后又于宫内环走言索羊头帝闻恶之责以狂言。
敕锁著一室数日。
三卫于市见喜坦率游行。
还奏敕所司覆验禁闭之处。
门锁如故。
守当者云喜见在室内。
于是开户见袈裟覆一聚白骨。
其锁贯项骨不脱。
帝甚惊怪。
敕遣长史王恒疾往验之。
袈裟覆白骨骨皆钩锁相连。
铁锁縻其项骨。
帝闻愕然称叹。
尤增信重。
敕令勿轻摇荡。
曰圣者神变无方。
至暮喜还在室。
或言或笑。
守门复奏。
帝令脱锁纵其所适。
有于一日赴数家斋食。
或时饮酒啖肉都无拘忌。
俄而有疾。
常所卧床自撤荐席。
𭣋箦而欹寝。
令人于下铺炭甚炽。
数日而终。
半身焦烂。
葬于香山寺侧。
后四年南海郡奏。
喜见还在郡。
敕遣开棺空无所有矣。
神僧传·卷第五
释法喜。
南海人也。
形容寝陋短弱迂疏。
可年四十许人。
岭表耆老咸言。
儿童时见识之。
颜貌如今无异。
蛮蜒(音但)间相传云。
已三百岁矣。
亦自言旧识庐山远法师。
说晋宋朝事历历如信宿前耳。
平素时悄默无语。
语必含深意。
吉凶之徵有如影响。
人亦不欲与喜相见。
惧直言灾恶忤逆意也。
陈朝马静为广州刺史。
方上任。
喜直入州。
上厅事画地作马头形。
以示其子而去。
静本名族多武略。
到州行部从甲士数万。
旌旗剑戟以威边徼。
其侈僭过度。
被人诬告谋反。
帝使临汝侯按之。
利其财产擒而斩之。
此画地之明效也。
喜之先见皆此类。
炀帝闻之取来扬州。
帝令宫内安置。
于时内造一堂新成。
师忽升堂观看。
因惊走下阶。
回顾云。
几压杀我。
其日中夜天大雨堂崩。
压杀数十人。
其后又于宫内环走索羊头。
帝闻而恶之以为狂言。
命锁著一室。
数日三卫于市见喜坦率游行。
还奏云。
法喜在市。
敕责所司检验所禁之处。
门锁如旧。
守者亦云。
师在室内。
于是开户入室见袈裟覆一聚白骨锁在项骨之上。
以状奏闻。
敕遣长史王恒验之皆然。
帝由是始信非常人也。
敕令勿惊动。
至日暮师还室内。
或语或笑。
守门秦闻。
敕所司脱锁放师出外随意所适。
其后帝遇弑于江都。
方悟索羊头之验。
有时一日之中凡数十处斋供。
师皆赴会。
在在见之。
其间亦饮酒啖肉。
俄而见身有疾。
常卧床去荐席令人于床下铺炭火甚热。
数日而命终。
火炙半身皆焦烂。
葬于香山寺至大业四年南海郡奏云。
法喜师见还在郡。
敕遣开棺视之则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