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永(1842年—1914年),字慎之,号亦瓢,江苏江宁县五城人,祖籍安徽徽州。晚清状元,中国近代实业家、书法家。生于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光绪六年(1880年)以拔贡京官考取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光绪十二年(1886年)充会试同考官。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为国子监司业。官至侍读学士。后弃官经商。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颁行改革措施,设立农工商部,特聘黄思永和南通状元张骞为顾问。二人共同起草并颁布《奖励公司章程》、《商会简明章程》以及铁路、矿务、商标等部门的相关章程和法规,致力于扶持民族工商业发展,时人有“商部两状元”之誉。又与翁同龢、文廷式等为帝党中坚。民国三年(1914年)卒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