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鲍鱼腥 鲍车 沙丘鲍鱼 辒凉骨臭 嬴棺费鲍鱼 相关人物 李斯 秦始皇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辄从辒凉车中可其奏事。独子胡亥、赵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赵高故尝教胡亥书及狱律令法事,胡亥私幸之。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更为书赐公子扶苏、蒙恬,数以罪,赐死。语具在李斯传中。行,遂从井陉抵九原。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
典故
上蔡门 黄犬悲 上蔡悲 李斯犬 上蔡黄犬 上蔡公子 黄犬应闻笑李斯 东门犬(狗) 呼鹰上蔡头 黄犬回头 东门黄犬 思大东门 上蔡 李斯拘秦桎 李斯追悔 上蔡呼鹰 相关人物 李斯 赵高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39~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太平御览》卷九百二十六〈羽族部十三·鹰〉~4245~2~
《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 简释
黄犬悲:指为官受害而追悔莫及。宋苏轼《雨中过舒教授》:“飞鸢悔前笑,黄犬悲晚悟。” 例句
赤龙已赴东方暗,黄犬徒怀上蔡悲。 储嗣宗 长安怀古 青蝇岂独悲虞氏,黄犬应闻笑李斯。 李德裕 到恶溪夜泊芦岛 秦家李斯早追悔,虚名拨向身之外。 李白 悲歌行 太公渭川水,李斯上蔡门。 李白 留别于十一兄逖裴十三游塞垣 鱼游沧海深,呼鹰过上蔡。 李白 留别王司马嵩 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 李白 行路难三首 咸阳市上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白 襄阳歌 范晔顾其儿,李斯忆黄犬。 杜甫 八哀诗故秘书少监武功苏公源明 顾索素琴应不暇,忆牵黄犬定难追。 白居易 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 邹衍衔悲系燕狱,李斯抱怨拘秦桎。 骆宾王 畴昔篇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54~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侯生卢生相与谋曰:……。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典故
仓中鼠 仓中悟 相关人物 李斯 参考典故 李斯溷鼠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39~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新校本晋书》卷八十五《魏咏之传》
魏咏之字长道,任城人也。家世贫素,而躬耕为事,好学不倦。生而兔缺。有善相者谓之曰:「卿当富贵。」年十八,闻荆州刺史殷仲堪帐下有名医能疗之,贫无行装,谓家人曰:「残丑如此,用活何为!」遂赍数斛米西上,以投仲堪。既至,造门自通。仲堪与语,嘉其盛意,召医视之。医曰:「可割而补之,但须百日进粥,不得语笑。」咏之曰:「半生不语,而有半生,亦当疗之,况百日邪!」仲堪于是处之别屋,令医善疗之。咏之遂闭口不语,唯食薄粥,其厉志如此。及差,仲堪厚资遣之。
典故
词异秦丞相 相关人物 李斯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丞相李斯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例句
词异秦丞相,铭非窦冠军。 韦蟾 上元三首
典故
德馨神歆 相关人物 李斯
《尚书·周书·君陈》
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昭明文选》卷三十九秦·李斯《上书秦始皇》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例句
竹实凤所食,德馨神所歆。 韩愈 孟生诗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从荀卿学帝王之术。」「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秦王拜斯为客卿。」「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李斯喟然而叹曰:『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二世二年七月,其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例句
傅说版筑臣,李斯鹰犬人。歘起匡社稷,宁复长艰辛。 李白 冬夜醉宿龙门觉起言志 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 李白 行路难三首之三 李斯未相秦,且逐东门兔。 李白 赠溧阳宋少府陟 先生相随去,商岭采紫芝。君看秦狱中,戮辱者李斯。 白居易 答四皓庙
典故
李斯溷鼠 相关人物 李斯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简释
李斯溷鼠:喻指人热衷名利。唐李咸用《物情》:“李斯涵鼠心应动,庄叟泥龟意已坚。”
典故
李斯忌韩非 相关人物 李斯 韩非
《史记》卷六十三《韩非列传》
「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例句
勾践岂能容范蠡,李斯何暇救韩非。 孟迟 寄浙右旧幕僚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閒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典故
赵高谋李斯 相关人物 李斯 赵高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58~
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高闻李斯以为言,乃见丞相曰:「关东群盗多,今上急益发繇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欲谏,为位贱。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时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宫,吾有所言者,不可传也,欲见无閒。」赵高谓曰:「君诚能谏,请为君候上閒语君。」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閒,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赵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二世以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审,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优俳之观。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臣闻之,臣疑其君,无不危国;妾疑其夫,无不危家。今有大臣于陛下擅利擅害,与陛下无异,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罚,以威行之,年遂劫其君。田常为简公臣,爵列无敌于国,私家之富与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阴取齐国,杀宰予于庭,即弑简公于朝,遂有齐国。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为韩安相也。陛下不图,臣恐其为变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而君又老,恐与天下绝矣。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李斯曰:「不然。夫高,故贱人也,无识于理,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次主,求欲无穷,臣故曰殆。」二世已前信赵高,恐李斯杀之,乃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于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属郎中令!」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例句
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 白居易 读史五首
典故
竹帛烟消 相关人物 李斯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54~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