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卷四十一《第五伦传》附《第五颉》
唐·李贤注引《三辅决录注》曰:「颉字子陵,为郡功曹,州从事,公府辟举高第,为侍御史,南顿令,桂阳、南阳、庐江三郡太守,谏议大夫。洛阳无主人,乡里无田宅,客止灵台中,或十日不炊。」 |
《后汉书》卷四十一《第五伦传》附《第五颉》
唐·李贤注引《三辅决录注》曰:「颉字子陵,为郡功曹,州从事,公府辟举高第,为侍御史,南顿令,桂阳、南阳、庐江三郡太守,谏议大夫。洛阳无主人,乡里无田宅,客止灵台中,或十日不炊。」 |